合肥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城北营业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地址: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交通方式:121、127到七里塘镇站
受理业务: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蜀山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几点上班
不上班,省直公积金办事处星期六不上班。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
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
退休了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类型的提取。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第二十条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相关问答
1. 合肥公积金中心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合肥公积金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什么?
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0号。
3. 我想去合肥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需要提前预约吗?
答:一般情况下,办理公积金业务不需要提前预约,直接在工作时间内去现场办理即可,但为了避免排队等待,你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预约。
4. 合肥公积金中心周末上班吗?
答:不好意思,合肥公积金中心周末是不上班的哦,如果你想办理业务,只能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去,记得提前安排好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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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华号的签约作者“烟雨风飘渺”!
希望本篇文章《合肥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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